已經二十八歲了,時不時還是要自我折磨。不吃,不說話,隔絕世界。我感覺自己慢慢沉到海底,求救的意義是甚麼呢?我快看不到水面後的陽光。自我放逐在周休二日,永遠都不夠的。
那夜在黑暗中驚醒。門外傳來的聲音,透過門縫緩慢的把我自睡眠拉近現實。住的地方就是一個小小的斗室,走廊上的聲音,在深夜裡顯得更沒有屏障。我聽到一個女人淒厲的哭喊,和一個男人絕望的口氣。迷糊中我爬起來開了燈,站在門後,終於聽懂了。
她像是理智斷線的哭喊著 你走開。
他時而沉默,時而反覆的說著,你不要不准我看小孩。
正當我為女人而擔心,試圖從男人的音調裡查探是否有酒氣,住在對門的情侶顯然比我更早有了反應,我聽見男性的鄰居打開門,大聲的問著, 要不要幫你們叫警察。 (難道他不怕對方走來要揍他多管閒事嗎?)
我見情勢似乎沒有好轉,打了對講機給管理室,(天阿,對講機的聲音是不是透過門傳出去了呢?)管理員早已明白,我話未閉跟我說,已經派人處理了。
我於是走回來,跪在床上,腦袋一點一點的清醒。人生,要快樂,真的很難。那女人的心碎,那男人的無奈,還有半夜因此睡不著的我,都在地獄裡。
時間,是凌晨五點。天都還沒亮呢。
此後的幾天,我常常在心裡琢磨著那個晚上。
她沉在現實的海底,恐怕還得要多點勇氣,才能平靜。我沉在心情的海底,逃避不了,卻又走不出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