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日子以來,我一直細細碎碎的體會著,發生在身邊各式各樣的事情。
晚上,是一個安靜的夜晚,打起精神把房間收拾了,把床單丟進洗衣機,然後捧一本旅遊書,很隨性的看著。突然感覺周遭這麼安靜。聽陳綺貞,就感覺自己在巴黎。若是聽Laura Pucini,就覺得自己在義大利。
寫部落格的意義,是證明自己活的精彩,一邊自我滿足,一邊給人羨慕。好幾次朋友們討論約會去哪裡吃吃喝喝,總有一個網路連結告訴我什麼菜好吃、路怎麼走。有幾次大家上班無聊,從MSN丟過來的卻是陌生人的網頁與她的生活。
於是我想,若是要說明我的生活並不乏味與虛假,那麼我或許就該來更新一下我的部落格吧。
旅行的意義,是距離。半夜的陳綺貞輕輕用不完美的歌喉輕輕的唱著。停一步就是退,退一步就是追。總是在大街上因為旅遊書地圖的失誤而停駐,我感覺人群從我的前後左右四面八方湧來又湧去,我被這洪流給拋棄,那是屬於旅行者陌生的孤獨。已經做好準備這次去歐洲要背著輕快的包包,兩手空空的流浪,原本想要坐在車站發發呆的優閒,卻又忍不住排成追趕著每一個銜接交通工具的計劃。
我其實喜歡距離。就像我明明有兩百度的近視卻從來不戴眼鏡一樣。戀愛中的距離是一種盲目,讓一切無限美麗。生活中的距離是愜意的模糊,讓一切有了彈性與自在。旅行中的距離是清醒,讓數不清解不開的複雜慢慢的清楚。
若是因為看完給茱麗葉的信太過感動而想要徜徉在VERONA的陽光下,會不會太傻? 若是因為無由的喜歡上一張白色藍頂教堂的照片而不顧一切溜去希臘,會不會太不負責任?
我還一直要私下拜託旅行社讓我在曼谷機場停點,就算我要在兩個半小時內衝出機場又衝進機場,一切都只為了要歸還一指已經不該屬於我的戒指,會不會太執著?
上一次去巴黎,我任性的不去羅浮宮。因為我知道這麼美的城市,我一定還要再去一次,那麼我得留一個理由。然而這次在巴黎過夜我卻選擇了蒙馬特。沒去楓丹白露,因為擔心名字比實際美。還記得邱妙津的蒙馬特遺書,還記得愛蜜莉的異想世界裡的聖心堂,於是斗膽的訂了一間那個區域裡沒有電梯的小旅館。一張雙人床自己睡,夜行晚上的紅磨坊,到時候會不會覺得有點寂寞?
還在想該不該去希臘? 還是乾脆留在義大利?
他和我同時間都待在歐洲,我抱著寂寞星球看地圖,說,我們之間最近的距離大概是你在維也納。他說,不,我們現在才是最近呢。是了,這個當下的現實中我們都在同一個縣裡,但我的腦中已經只剩下歐洲的地圖。
上一次這麼瘋狂的癡迷歐洲,大概是在英國念研究所的時候。那個年紀,我還有因為跟誰相愛而哭泣的天真無邪。現在的我,已經常常搞不清楚什麼是心動,總是對心痛比較熟悉。然而這一切都沒有關係,我多希望我還能這樣一直傻氣,去勇敢,去愛,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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